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
2022年度环保信息
(一)基础信息
1、单位名称: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
2、组织机构代码:91440700617740498E
3、法定代表人:梁明长
4、生产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工业开发区
5、联系方式:行政部0750-6971505,传真0750-6971506
6、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的燃煤火力发电企业,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广东银洲湖纸业基地内,是基地的能源公用工程岛,为各热用户供水、供热,水陆交通十分方便。企业始建于1992年底,现有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为2004年投产的2台150MW循环流化床热电联产环保机组。2022年全年发电量14.19亿千瓦时,供热558.39万吉焦,工业总产值达122950万元。
(二)排污信息
企业为火力燃煤发电企业,现有编号为#5、#6的循环流化床锅炉,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烟尘,两台锅炉的烟气经处理后进入一条180m高的烟囱有组织排放,企业只有1个废气排放口,编号为DA001(FQ-0511020),地理坐标为东经112度59分59.6秒,北纬22度26分47.8秒,执行排放标准为《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即SO2≤50mg/m3,NOx≤100mg/m3,烟尘≤20mg/m3。2022年SO2核定排放量为67.93吨,排放浓度为9.73mg/m3,NOx核定排放量为289.09吨,排放浓度为41.41mg/m3,烟尘核定排放量为20.04吨,排放浓度为2.87mg/m3,排放量少于排污许可证的规定(SO2≤1020吨/年,NOx≤2534.75吨/年,2022年12月20日重新申请排污证后变更为SO2≤480.14吨/年,NOx≤960.29吨/年,烟尘≤192.06吨/年),另外,2022年新会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监督性监测及企业委托第三方做的比对监测结果4次全部合格,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标排放。企业没有废水排放口,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收集后经专用管道排至银洲湖纸业基地集中水处理A厂及双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排放。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企业配备的主要环保设施有:双室五电场高效电除尘系统及低温省煤器、环保型循环流化床锅炉、一备一运石灰石炉内脱硫系统、SNCR脱硝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与省环保厅实时联网)、风机隔音罩和超低排放系统,其中超低排放系统工艺:1、除尘、脱硫方面(四大系统):静电除尘+MGGH(降温段)+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MGGH(升温段);2、脱硝方面(两大技术):低氮燃烧+SNCR提效+臭氧应急,全面满足超低排放标准。
2022年各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状况良好,脱硫设备投运率100%,全年消耗石灰石29397.65吨,综合脱硫效率99.53%,脱硝设备投运率100%,全年消耗氨水5917.83吨,综合脱硝效率85.18%,电除尘投运率100%,除尘效率99.99%。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企业项目环评批复文号为粤环函【2003】277号,2005年11月通过广东省环保厅的竣工环保验收(粤环【2005】122号),2009年企业主动申请并获得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企业于2017年6月15日换发国家版排污许可证,于2020年5月22日延续排污许可证,2022年12月20日新增货运港口行业而重新申请排污证,编号为91440700617740498E001P,有效期至2027年12月19日。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全年没有受到上级环保部门的处罚,在日常生产中严格管理各污染物处理设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针对企业存在的风险隐患,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江门市环保局中备案,备案编号为(江)440705-2016-001-H。2019年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委托专家组重新评审后在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再次备案,备案编号为(江)440705-2020-001-H。2022年进行了有限空间人员中毒昏迷事故应急预案厂级演练。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企业积极履行环保社会责任,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于2008年自愿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认证,每年均通过审核单位的外审工作,现有证书编号为0070020E50199R4M。
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4日